2021年扶绥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1〕2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今年我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依法免试,就近划片”的入学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就读的权益。
(二)坚持“计划招生,批次录取,统筹安排”的原则,县城区公办学校按招生计划、按类别分批次有序录取新生,县教育局根据新生报名情况及学校学位情况进行合理调配。
(三)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安排为主”的原则,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录对象:2015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一)县城区公办小学
按《2021年扶绥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附件1)划定区域招生,片区生源的归属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登记证明(证件)、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征地拆迁协议等为依据。
四、招生计划
(一)县城区小学招生计划
序号 |
学校名称 |
计划招生数(人) |
备注 |
1 |
扶绥县实验学校 |
400 |
|
2 |
扶绥县民族小学 |
450 |
民族班4个班200人 |
3 |
扶绥县未来城小学 |
150 |
|
4 |
新宁镇吉阳小学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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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宁镇第二小学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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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新宁镇第三小学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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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新宁镇第四小学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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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150 |
五、招生办法
县城区公办小学
1.报名条件:下列图表所指定的对象。
类别 |
对象 |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
录取 批次 |
报名 类型 |
第一类 |
驻军及扶绥户籍现役官兵、县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
①户口簿;②父母工作证明(军官证、士官证等);③父母所在部队(单位)出具就读信函。 |
第一批次 |
本区报名 |
烈士、英雄模范 适龄子女 |
①户口簿;②嘉奖文件(证书);③民政部门证明。 |
本区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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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
扶绥县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
①户口簿;②不动产证或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登记证件;无房户需到房管所开具父母无房证明。 |
第二批次 |
本区报名 |
第三类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①户口簿;②居住证(满1年);③父母住房登记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④务工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满1年);⑤缴纳社保证明;⑥2020年7月-2021年7月务工工资流水清单。 |
第三批次 |
随迁报名 |
易地搬迁安置点百合家园住户适龄子女 |
①户口簿;②入住证明;③帮扶手册;④乡镇政府证明。 |
本区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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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 |
县政府引进的县城区优秀人才适龄子女 |
①户口簿;②父母住房登记证明(无房证明);③单位工作证明;④劳动合同。 |
第四 批次 |
本区报名 |
县城区政府征地拆迁户适龄子女 |
①户口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住房登记证明(无房证明);③拆迁协议书;④土地补偿金签领清单(表)。 |
本区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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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
驻扶绥高等院校教师的适龄子女 |
①户口簿;②劳动合同;③缴纳社保证明;④教师资格证书;⑤2020年7月-2021年7月工资流水清单。 |
第五批次 |
本区报名 |
扶绥空港园区创业就业员工适龄子女 |
①户口簿;②劳动合同;③缴纳社保证明;④2020年7月-2021年7月工资流水清单。 |
本区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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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 |
非扶绥县城区户籍、在扶绥县城区购有商品住房业主的适龄子女 |
①户口簿;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品住房登记证明;③房屋交接确认书(或交房通知书);④2021年2月-7月水电缴费证明。 |
第六批次 |
本区报名 |
2.报名办法:搜索并关注“扶绥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招生信息”,从弹出的菜单选择“报名入口”,进入“扶绥县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新生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供佐证材料进行报名。
3.录取办法:学校将按类别分批次依序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一类”适龄儿童;第二批次,录取“第二类”适龄儿童;第三批次,录取“第三类”适龄儿童;以此类推。
学校在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够满足符合批次报名条件适龄儿童的就读申请,则按规定予以全部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完全满足符合批次报名条件适龄儿童的就读需求,则先安排第一批次,再考虑安排第二批次,依次类推。如果前一批次录取完毕后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按照学生户籍转入时间、居住商品房入住时间、父母务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录取名单,如最后出现条件相同的,则通过摇号抽签方式来决定学位的归属,直至按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录满后仍超量的生源,由县教育局视其他县城区公办小学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调剂。
六、报名时间
(一)小学:2021年8月9日-8月13日。符合县城区公办小学招生报名条件的,在网上进行报名;报读乡镇小学或民办学校的,持相关材料到辖区(或民办)学校报名。
七、资格审核
县城区公办学校新生的报名材料,由县教育局组织对应学校会同县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乡村振兴、水利、新宁镇政府等部门进行审核,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新生的报名材料由本校组织人员审核。报名材料现场审核时间:2021年8月18日-20日,审核地点:片区(辖区)学校校园指定地点。
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情形,将取消录取资格:
(一)已就读过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并已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建立相应学籍信息的学生。
(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名入学资格的。
(三)不按片区划分规定选择报读学校的。
八、公布时间
2021年8月27日,城区各公办小学在招生报名系统公布一年级新生录取名单。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科学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芳妮 副县长
副组长:吴仁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永亮 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从县教育局、公安局、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卫健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住建局、残联、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三大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各抽调一名领导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二)加强舆论宣传。通过扶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sui.gov.cn)、微信公众号、学校、社区等平台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争取社会、家长的认可和支持。
(三)落实依法入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统一排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落实“双线四包”和联控联保责任,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疫情防控。新生报名、入学期间,各中小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按程序切实抓好校园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五)严肃招生纪律。
1.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不能弄虚作假、违背法律法规,杜绝人情行为录取不符合条件的新生。
2.严禁各义务教育学校到非本校招生服务片区进行招生宣传或招生考试等,维护好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3.如持有多本房产证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本作为新生报名佐证材料,不允许一个新生持不同的房产证到不同的学校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的,将由相关学校根据情况商定其中一所学校录取,学生家长必须无条件服从。
4.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籍管理,如实进行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严禁招收不满6周岁儿童入学,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
(六)加强督查力度。县教育局将对各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及时通报招生工作情况,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0771-7532923(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十、招生咨询电话
扶绥县教育局:0771-7533393(基础教育股);0771-7534399(信息技术装备中心)。
扶绥中学:0771-7526590。
扶绥县第二中学:0771-7530126。
扶绥县职业技术学校:0771-7533111。
扶绥县实验学校:0771-7534782。
扶绥县民族小学:0771-7512083。
扶绥县未来城小学:0771-7518261。
新宁镇吉阳小学:0771-7530363。
新宁镇第二小学:0771-7530198。
新宁镇第三小学:0771-5455333。
新宁镇第四小学:0771-7523180。
扶绥县育才学校:0771-7522521。
扶绥县金英学校:15607800579,18978102556。
附件:2.2021年扶绥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知识解答
附件2
2021年扶绥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相关知识解答
1.通过哪些途径可以知道2021年我县招生工作信息?
答:一是登录微信,搜索并关注“扶绥教育”或“魅力扶绥”微信公众号,查阅了解相关信息;二是通过县教育局、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咨询相关信息。
2.如何通过“扶绥县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如何提交佐证材料?
答: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请登录微信平台,关注“扶绥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招生信息”,从弹出的菜单选择“报名入口”,进入“扶绥县招生报名系统”页面,先学习弄懂“报名须知”“学区划分”等相关知识,然后点击“新生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佐证材料通过拍照上传的方式进行提交,不同的招生对象要注意提交对应的材料。
3.哪类人员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区内县(区)外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儿童。
4.城区户籍迁移的有效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答:2021年8月9日(含)以前有效。
5.城区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片区归属怎么界定?
答:如果只有县城区户籍但没有自购、自建住房的,报名时需提供户口簿及县不动产登记局出具的无房证明,服务片区归属以户籍地址为依据。
6.房产登记证明指哪些?
答:《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或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及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
7.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还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应提交父母结婚证明、双方户口簿及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8.“其他法定监护人”这个词怎么理解?
答:首先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法定监护人,如果父母双方已故(失踪)或丧失监护能力,由其他直属(亲属)行使对孩子的监护权力并有法律效应的,那么这些直属(亲属)就称为“其他法定监护人”。
9.上过一年级的学生为什么不可以再次报读一年级?
答:因为上过一年级的学生入学后已经在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取得了学籍号,学籍号是全国统编、唯一性的,是自动升级的。如果学生的学籍信息已经自动升级为二年级,但学生重读一年级,那么就导致“人籍不一致”,会影响学生今后的升学。
10.什么叫做初中“回流生”?如何报读?
答:“回流生”是指原在本户籍辖区之外学校就读且小学毕业后,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读初中七年级的学生。报读初中七年级,需持户口簿、学生学籍证明、房产登记证件(证明)到辖区初中学校报名。
11.今年城南新区的招生区域划分为何要进行调整?
答:根据城南新区县民族小学、县未来城小学、新宁镇第三小学的办学条件及学校周边生源分布情况,为科学合理安排适龄新生入学,今年我们对上述三所学校招生区域划分进行适当地调整。调整的区域如下:
★去年归属未来城小学的中都国际小区、中都幸福里小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县委党校等一带区域今年划分到新宁三小片区,未来城小学只负责招收未来城小区、江那屯的适龄儿童。
★去年归属民族小学片区的福苑小区、世纪之光、书香华府、中央花园一带区域今年划分到新宁三小片区。
★去年归属新宁三小片区的广西科技职业学院、东门林场小区一带区域今年划分到民族小学片区。
12.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一起居住的小孩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提供的户口簿及房产证作为重要依据到对应片区报读的小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小孩、父母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同在一本户口簿,如果父母与小孩不在同一户口簿,则提供双方户口簿及父母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二是小孩父母必须出具由扶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出具的无房证明。如果父母已有独立房产,但为了择校而选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证作为依据的,不能报读所选择的学校,只能到父母房产所在片区学校报读。
关联文件:
扶政办发〔2021〕13号:关于《2021年扶绥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政策解读